人事处工作职责
人事处与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合署办公,下设人事科、劳资科。
一、根据学院整体工作要求,制定本部门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和部门成员一起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二、根据学院的发展规划和机构设置,核定各类人员编制,做好人力资源的充分利用和合理调配。
三、负责师资管理培训工作,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师资培育、培训安排并组织实施。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协作教务处和各教学部门做好专业人才的考察、引进、培育、运用、考核、奖惩、淘汰等工作。
五、牵头组织好学院各类人员的考核工作,各类人员的聘用用管理,合同管理、档案管理。
六、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包括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定各类专业人才的选拔、引进、管理政策和制度。
七、负责学院的人事管理调配工作,探讨并制定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和人事制度改革方案。
八、负责学院的薪酬管理工作,设计制定适合学院发展的薪资安排制度,探讨安排制度改革。
九、负责部门内部建设,包括部门人员队伍建设、规章制度建设、基础性工作建设,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整体素养。
十、按时完成上级部门要求的各类年度报表以及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